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实验动物中心、医学科学研究院、重大疾病基因工程模式动物研究所 2020年硕士研究生国家奖学金评审工作通知

2020年10月08日 15:10  点击:[]

    根据研究生院下发的《关于做好我校2020年研究生国家奖学金评审工作的通知》https://yjs.dmu.edu.cn/info/1041/6167.htm及《大连医科大学研究生奖助学金实施方案(试行)》(大医发[2014]274号)的有关规定,按照研究生院部署,实验动物中心、医学科学研究院和重大疾病基因工程模式动物研究所进行联合评审,现将2020年硕士研究生国家奖学金评审工作通知如下:


一、获奖范围

    我校攻读硕士学位的全日制二年级及以上研究生(不含定向、委托培养、延期毕业及有固定工资收入的研究生)。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研究生,不得参与评奖:
   (1)违反国家法律法规和学校规章制度者;
   (2)在提交的申请资料中,提供不实信息或隐瞒不利信息者;
   (3)考试作弊者;
   (4)有经查实的学术不端行为者;
   (5)参评年度内有课程考试不合格者;
   (6)参评学年学籍状态处于休学、保留学籍、延期毕业者。

二、评审办法

   1.坚持公正、公平、公开、择优的原则,严格按照《大连医科大学研究生国家奖学金评审暂行办法》的相关要求组织开展本单位国家奖学金评审工作。
   2.成立由党政领导、研究生导师、研究生代表组成的研究生国家奖学金评审委员会,负责组织、初步评审等工作。
   3. 符合研究生国家奖学金评审要求的研究生,经导师同意,教研室推荐,在规定时间内由学生本人递交纸质版申报材料到所属学院,由所属学院进行业绩审核,汇总后交到实验动物中心223办公室。电子版材料由各院系负责人汇总后发送到送至5421992@qq.com。未在规定时间内提交申报材料者视为自动放弃。

三、上报要求
   1.本次研究生国家奖学金评选年度为2019年9月-2020年10月。

   2.根据辽宁省及我校研究生院相关工作精神,申报者应具有以第一作者及以大连医科大学为第一知识产权单位署名公开发表的高水平学术论文(含已接收);

   3.已经用于评定往年国家奖学金的材料不能继续用于本年度的申请,请各学院严格审阅,一经发现取消评定资格并追究相应责任。

   4.院系要严格审核参评年度有考试成绩的研究生的资格。

   5.申请人提交的所有业绩要求必须为在2020年10月9日16:00前取得(例如:论文收录时间)。

   6.上报材料包括:
    (1)《研究生国家奖学金申请审批表》(双面打印,一式两份)
    (2)《学术诚信承诺书》一份
    (3)《硕士研究生国家奖学金初步评审情况统计表》
    (4)《硕士研究生国家奖学金获奖学生汇总表》

   要求上报第(1)(2)项材料打印版,(3)(4)项材料的打印版(加盖院系公章)及电子版。并附相关佐证材料:SCI论文首页或论文发表正式接收函及其JCR影响因子页截图;中文文章要求杂志封面、目录页、文章首页及期刊类型证明;会议论文要求会议汇编封面、目录页及文章首页;荣誉证书等相关证明材料要求原件和复印件;二年级研究生除上述材料外还需提供加盖研究生院公章的考试合格成绩单。

   7.奖学金材料收取时间:
  (1)电子版材料:由各院系负责人汇总后,以“年级班级+硕士+国奖材料”命名,请于10月12日16:00前发送至5421992@qq.com,逾期不予受理。
  (2)纸质版材料上交时间:10月12日15:00-16:30
纸质版材料上交地点:实验动物中心223办公室。


四、工作进程

  10月12日,以院系为单位上交材料
  10月14日,公示业绩材料
  10月15日,审核、汇总业绩材料
  10月16-21日,组织评审
  10月22日-10月28日,公示5个工作日
  10月29日下午2:00前,院系公示无异议后,上报研究生院电子版及纸质版材料。

七、附件: